查核供應廠商之食材CAS標章、溫體豬之屠宰證明等




5-1.實際管控或查訪廠商並紀錄(每學期至少一次)


查訪日期: 104.09.22


查訪紀錄詳實經雙方簽名確認


查訪紀錄附照片佐證


查訪時間及流程合理


5-2.查核廠商駐廠衛生管理人員(或營養師)證照及出勤。


5-3.查核餐盒廠商廚房設備及餐飲烹煮情形。


5-4.查核食材、佐料需為CAS食品或有GMP標章


5-5.查核廠商使用溫體豬肉應附屠宰證明


未使用者(無條件通過)


5-6.查核食材鮮度、蔬果農藥檢測


5-7.查核庫存副食品、佐料須在使用期限內


5-8.查核供貨商證明(契約)齊全且在有效期間內


5-9.查核有機蔬菜


有機蔬菜認證標章


有機蔬菜需由市府招標之有機截切廠供應


5-10.查核廠商每週1次使用非基因改造食材 *


非基因改造食材證明文件


5-11.查核廠商每週1次使用在地吉園圃蔬菜 *


吉園圃蔬菜認證標章及產地證明


5-12.確實填記抽核廠商現場紀錄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