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標過程合宜並與廠商簽定契約回饋內容明確合理




3-1.行政程序,招標方式採異質採購


□最低標


■最有利標,上級機關核准文號 *

(桃園市政府103年4月3日桃教體字第1030022493 號函)


3-2.組織工作小組


內部簽核程序


成員符合規定(3人以上,且有1人有採購證照)


工作小組紀錄(工作小組初審意見表)具體詳實


3-3.遴聘外聘評委員程序符合規定


3-4.遴聘內聘評委員程序符合規定


3-5.評選(審)總表 ■有 □無


全部委員姓名職業紀錄


委員出席或缺席紀錄


其他記事紀錄


出席委員確實簽名


3-6.查核開標紀錄會計監辦情形 *


■依規定監辦


□改採書面審查 □核定簽陳 原因:


3-7.有機蔬菜採購


餐盒供應廠商依規定與本府評選之合格供應平台訂定契約*


3-8.每週供應三次在地有機蔬菜 *


3-9.每週供應一次非基因改造食材 *


3-10.每週供應一次在地吉園圃蔬菜 *


3-11.違約記點處理(含有機蔬菜採購)


契約違約記點是否合理? *

(違約記點上限20點,期間以2個月以上為原則。) *


違約記點處理程序


■依契約規定召開相關會議


■邀請廠商出席說明


■會議決議符合契約規範且紀錄確實


■違約記點,每點罰金不低於500元。


■會議結果確實通知廠商並告知申訴程序


■確實執行並繳午餐專戶


3-12.供應學校廠商家數至少2家以上